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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国道绥德北过境线项目顺利通过交工验收
来源:307国道绥德北过境线项目建设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8-01-19 09:38:00 浏览量:2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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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7国道绥德北过境线项目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交通运输局的正确指导下,在绥德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绥德县协调办、国土、交通、公安、林业等相关部门及名州镇、张家砭镇的密切配合下,在各参建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克服重重困难,于2017年7月1日建成通车。依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项目管理处组织各参建单位及相关部门对该项目进行了交工验收。

  2018年1月18日,管理处在绥德县召开了307国道绥德北过境线项目交工验收会议。绥德县委常委、纪检书记张万华,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马润前,榆林公路管理局总工杜桂军参加了会议。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市交通质监站负责人,以及绥德县县委办、政府办、协调办、国土、交通、安监、公安、交警、消防等部门和绥德县名州镇、张家砭镇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交工验收会议。

  会上,项目负责人作了307国道绥德北过境线项目执行情况报告;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代表分别就项目设计规划、质量监管、施工情况作了发言。市质监站负责人就307国道绥德北过境线项目质量监督检测情况作了通报,并就排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交工验收外业组和内业组负责人作了验收情况通报;项目技术负责人宣读了交工验收结论,307国道绥德北过境线项目综合得分为97.32分,评定为合格工程。

  最后,张万华书记代表绥德县委、县政府对参建单位顺利完成北过境线项目,为绥德县经济发展做出的巨大贡献表示感谢。同时,要求各参建单位把此次交工验收中发现的质量、环境等遗留问题认真整改,做到万无一失、不留缺憾。马润前副局长代表市交通运输局对绥德县委、县政府对项目建设的支持和关心表示感谢。同时,强调建设单位会后要尽快组织设计、施工、协调及养护单位对全线遗留问题,特别是安全隐患、农民工工资拖欠、地质灾害等重大问题,逐一排查,及时整改落实。项目虽然通过了交工验收,但在缺陷责任期间决不放松,要把工作重心从施工管理转变为责任落实,为绥德人民建成一条质量合格、安全放心的幸福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