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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推进重点交通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4-16 09:39:00 浏览量: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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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推进神佳米高速公路神佳段等9个重点交通项目建设,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4月15日,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重点交通建设项目推进会议。会议听取了市交通运输局和榆林高新区管委会关于2014年全市重点交通项目建设情况汇报,各相关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市长陆治原安排部署了重点交通项目建设工作,副市长李文明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是当前改变瓶颈制约的具体抓手,也是群众期盼的民生大事、实事。目前,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仍存在项目进度缓慢、征地拆迁严重滞后、环境保障不力等问题。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务必要统一思想,立足大局,真正认清“谁要修路、为谁修路”,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狠抓落实,加大征地拆迁工作、环境保障、项目推进力度,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会议要求,各相关县区、项目推进单位和建设单位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全面细化量化目标任务,列出具体的时间表,明确项目建设进度、时间节点,夯实工作责任、制订责任追究办法。各县区、市直各相关部门要把支持交通重点项目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特事特办,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安排,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落实。特别是对涉及的征地、青苗补偿、房屋拆迁等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在充分维护群众利益的前提下,要敢于触及矛盾,勇于突破难点,集中精力下实手予以解决,绝不允许推诿扯皮,影响工程进度。

  会议决定,市政府将实行交通重点项目“两周一报告、一月一调度”制度,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强化行政效能监察,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对行动迟缓、落实不力的县区和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进行媒体曝光和诫勉约谈;对因主观努力不够,导致任务不能完成的,必须严格实行行政问责和责任追究;对建设单位不能按期付款、按进度完成建设任务的,按照相关要求列入“黑名单”,退出陕西建设市场。交通部门要从组织上、管理上、协调上、技术上,做好指导、监督和服务工作。市政府督查室要充分发挥“六位一体”督查督办作用,加强跟踪督查,定期通报情况,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榆林市交通运输局 张德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