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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出台全面深化改革实施意见
来源:陕西交通报 发布时间:2017-01-03 09:17:33 浏览量:1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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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交通运输厅日前出台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提出要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20年,在交通运输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运输服务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区域交通发展更趋均衡,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提升,基本形成陕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格局,初步建成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实施意见明确,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中、省的决策部署,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完善基础设施体系、调整交通运输结构、提升运输服务品质、改善公众出行条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破除体制机制弊端和思想观念束缚,进一步解放和发展交通运输生产力,推进“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发展,构建安全便捷、运行高效、绿色智能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三个陕西”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

  实施意见提出,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基本原则是:转变政府职能,发挥市场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增强改革实效;注重统筹兼顾,坚持稳中求进。全面深化我省交通运输改革的主要任务,一是建立完善全省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机制;二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三是推进交通运输法治部门建设;四是深化交通运输投融资体制改革;五是深化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六是深化水路交通管理体制改革;七是完善现代运输服务体系;八是加快交通运输体制转型升级。

  实施意见强调,各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交通运输厅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正确处理局部和全局、当前和长远的关系,正确对待利益格局调整,敢于担当,迎难而上,主动作为,确保改革取得实效。要建立专门的改革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实化各项任务和举措,建立改革任务台账,严格改革评估考核,确保改革工作责任落实、举措落地。要充分发挥主动性、创造性,大胆探索符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的改革路径。对暂时拿不准或不易全面推开的改革,要选择有代表性的单位或地区进行改革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逐步推开。要加强沟通协作,充分调动各方面改革的积极性,共同研究破解改革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要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增强共识、凝聚力量,形成改革合力,确保改革任务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