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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检察”新机制:西安创新实践 赋能路产保护
来源:陕西省公路局路产保护处  发布时间:2024-08-20 16:15:56 浏览量: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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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十四五”以来,省公路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的重要论述,将省委、省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的决策部署逐一落到实处,不断探索路产保护工作的新路径、新突破。在去年汉中、安康调研的基础上,今年又在全省范围挖掘和培育路产保护工作典型经验和做法,各市涌现出了一批路产保护机制构建、路域环境治理、路产赔偿补偿等方面的典型经验与创新案例。为充分发挥这些典型经验与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省公路局将陆续推出各市经验与做法,供交流互鉴。


探索背景:传统手段难以应对新挑战

近年来,随着交通事业的快速发展,公路路产保护问题日益凸显。西安市公路局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深刻认识到传统手段在面对新形势下的路产破坏行为时已显乏力,在面对破坏、损坏公路路产的行为时,往往因为缺乏有效手段和措施而陷入困境。这不仅影响了公路的正常使用,也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威胁。因此,急需一种新的机制来有效应对这些挑战,保障公路的安全与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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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做法:十项举措共筑保护网

为了解决这一难题,西安市公路局与属地人民检察院携手,共同探索出了“公路+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新机制。这一机制涵盖了十个方面的具体举措:

案件线索移送:公路段对于发生在辖区国省干线公路用地范围内的路产破坏案件线索,及时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在收到线索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

交流会商和通报:公路段和检察院各指定专人负责日常联络、联席会议等工作,对于重大案件、事件和舆情,双方及时相互通报,共同研究制定处置办法。

信息共享:线上线下逐步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公路段向检察院提供涉及路产安全的案件、事件信息,检察院向公路段提供涉路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进度与结果。

办案协作:公路段为检察机关办案提供支持,检察院可以根据公路段工作需要,提供相关法律咨询、以案释法等。

人员交流和培训:检察院聘请公路段业务骨干为特邀检察官助理、“益心为公”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公益诉讼办案工作。

诉前磋商和检察建议程序:检察院在立案后将立案情况告知公路段,可以适用诉前磋商程序或诉前检察建议程序。

依法履行路产保护职责:公路段应积极履行路产保护法定职责,存在履职不到位或不作为的,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经过诉前程序,相关公路监管单位仍未履行监管职责的,检察机关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检察院支持公路监管部门追究破坏路产者民事赔偿责任或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联动宣传:双方充分运用工作平台,积极宣传路产保护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提升社会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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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评:新机制显成效,路产保护有力

 这一新机制的实施效果如何呢?以临潼公路段为例,他们在巡查中发现了一处洗车加水点向公路排放污水,严重影响公路通行安全。在多次宣传、教育、制止无效后,临潼公路段果断启动了“公路+检察”协作机制。他们向临潼区人民检察院移送了该线索,并得到了检察机关的全力支持。检察院迅速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函,支持公路部门提出诉讼。目前,该案正在稳步推进中,这一案例无疑为新机制的有效性提供了有力的证明。

 通过“公路+检察”协作机制的探索与实践,西安市公路局不仅为路产保护找到了新的出路,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这一机制的成功实施,彰显了公路部门与检察机关的紧密合作与共同担当。他们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保障公路安全通畅和高效运行注入了新的动力。

 展望未来,“公路+检察”这一新机制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西安市公路局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化与检察机关的合作,不断完善和创新协作机制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共同守护好公路这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动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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