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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检查
来源:陕西交通报 发布时间:2016-07-21 10:39:00 浏览量: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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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点检查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和客运车辆旅游包车路检路查、客运线路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

  本报综合消息 为深刻汲取湖南宜凤高速“6·26”特别重大交通事故和天津津蓟高速“7·1”重大交通事故惨痛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暑期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前下发《关于立即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决定在全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此次检查内容包括:检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是否传达学习了7月1日交通运输部召开的2016年二季度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分析电视电话会议和公安部召开的暑期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视频部署会议精神,是否对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各级交通运输、公安交警、旅游、安监部门是否联合对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多的客运企业及车辆所有人进行集中约谈,督促企业加强教育管理,及时处理交通违法。

  检查客运企业是否落实安全例会、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等制度;客运车辆、旅游包车是否定期检验和日常维护保养,车辆轮胎、应急出口通道是否良好,逃生锤、灭火器是否配备到位;驾驶人驾驶资格、从业资格是否合法、有效、齐全,交通违法和记分是否及时处理;企业日常教育培训特别是应急处置、应急救援培训是否经常开展;车辆卫星定位装置是否安装到位、联网或在线,是否落实对客运车辆24小时动态监控。

  检查全省高速公路省际执法站是否对客运车辆、旅游包车进行逢车检查、逢车登记、逢车宣传;各级公安交警、交通运政等部门是否在国省道、县乡道路设立临时检查站,对客运车辆、旅游包车进行检查登记,严厉打击超速、疲劳驾驶、超员、违规变更路线及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各级公安交警部门是否依托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和缉查布控系统,依法查缉报废仍上路的客运车辆、涉嫌套牌的客运车辆、“营转非”车辆非法营运和违反凌晨0点到5点停运规定的客运车辆,并通报交通运输部门和客运企业。

  各级交通运输、公安交警、旅游、安监部门是否对辖区客运车辆、旅游包车通行线路的安全隐患经常开展集中排查,并落实治理措施;对难以治理的安全隐患路段,是否设立必要的安全提示和警示,确保客运车辆、旅游包车行车安全;是否严格落实三级以下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制度。

  此次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检查活动由省公安厅总牵头负责,省交通运输厅、省旅游局、省安监局配合参与,共组成4个检查组,每组组长由牵头单位一名副厅级干部担任。要求全面听取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客运企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专项汇报,查阅有关工作部署和开展情况的文件资料、工作记录。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深入基层一线和客运企业、重点道路进行实地检查。各检查组在每个设区市至少抽查3个县(市、区)、3家客运企业、3条重点道路、10辆客运车辆、旅游包车。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责令当地政府、客运企业限期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调查、反复督导,确保检查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没有盲区、不留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