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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被表彰为“陕西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
来源: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2023-09-25 10:46:03 浏览量: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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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陕西省双拥办在陕西宾馆隆重召开陕西省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会上,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被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陕西省军区命名为“陕西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

    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自成立以来,始终把爱国拥军工作作为新时代凝聚军心民心、加快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持续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全面提升爱国拥军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深化爱国拥军工作新局面。

今年是延安双拥运动80周年,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牢记习主席重要讲话精神,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多措并举,扎实有效推进爱国拥军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人员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做到爱国拥军工作有安排、有落实。二是深化宣传教育,把国防教育、爱国拥军和爱民奉献等内容列入中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内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扶眉战役纪念馆等红色教育基地缅怀先烈,不断增强做好新时代双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三是落实爱国拥军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退役军人安置政策和法规,积极做好接收安置工作,中心目前安置退役军人10人,持续落实安置业务工作跟踪落实机制,了解退役军人待遇落实情况、人岗相适情况、工作生活情况,在建军节等重大节日来临之际,慰问退役军人困难职工。四是发挥行业职能,向部队提供优质的服务保障工作,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保障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优先免费通行收费公路;协调全省高速公路管理单位配合做好涉军装备人员物资运输以及演练警备车辆服务工作,保障高速公路快速通行;组织ETC发行服务小分队,为应急、消防车辆上门免费办理ETC。

下一步,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大的干劲投入到爱国拥军工作中,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策规定,进一步更新观念,抓住机遇,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努力开创爱国拥军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