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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印发2023年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实施方案
来源:厅运输处 厅运输处 发布时间:2023-01-05 17:48:00 浏览量: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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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应对办公室1月4日向各市(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印发了《2023年陕西省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各市(区)、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全力做好综合运输春运工作,千方百计确保能源、粮食等重点物资及医疗、民生等物资运输高效顺畅,千方百计打通旅客出行全链条、各环节,确保旅客安全出行、顺利返程。

  《方案》要求,各市(区)、省级有关单位要高效服务群众错峰有序出行,优化公众出行政策环境,保障探亲人员错峰有序回家过年和返岗,保障务工人员有序返乡返岗和高校学生错峰返校,保障自驾人员有序错峰出行和游客有序流动,保障农村地区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保障春节期间群众短途出行。要全力确保重点物资运输通畅确保交通物流持续稳定运行,保障能源、粮食等重点物资运输畅通有序。保障医疗和民生物资运输高效有序。

  《方案》强调,各市(区)、省级有关单位要科学精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持续优化落实春运疫情防控措施,严格做好从业人员防护,加强乘客健康理性出行宣传引导,有效处置突发疫情,确保春运期间重点枢纽场站不关停、重要运输通道和线路服务不中断、重点物资运输不断链。要切实强化综合春运风险管控,强化春运安全生产准备,加强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应对极端恶劣天气,提高春运应急处置水平。要加强综合春运组织服务保障,加强春运客流形势动态研判,全力做好运输组织工作,精细做好运输服务工作,加大执法监督和服务力度,畅通12328等服务热线投诉举报渠道,依法从严查处春运期间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旅客合法权益。

  《方案》指出,在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领导小组和省政府的领导下成立春运工作专班,省交通运输厅为组长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为副组长单位,省公安厅、教育厅、人社厅、文旅厅、应急厅、气象局、邮政局、西安铁路监管局、民航西北管理局、省总工会、共青团陕西省委、中铁西安局集团公司等为成员单位。各市(区)要相应成立春运工作专班,畅通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气象等多部门、多单位协作机制,提升多领域协同管理服务效能,统筹做好各项工作。

  《方案》要求,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切实担负起2023年综合运输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交通运输的领导要具体抓、切实抓,统筹部署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各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综合运输春运中的矛盾问题。要充分发挥春运工作专班统筹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的重要作用,共同做好综合运输春运工作。强化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努力营造综合运输春运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