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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召开第十次厅务会
来源:陕西交通报 安立广 发布时间:2022-11-10 08:14:00 浏览量: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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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8日,省交通运输厅厅长王海鹏主持召开第十次厅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盘活交通运输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指导意见》《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普通公路建设筹融资工作的指导意见》等。

  为做好我省交通行业盘活存量资产工作,省厅制定《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盘活交通运输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盘活存量资产指导意见》)。《盘活存量资产指导意见》明确重点盘活存量规模较大、收益较好的或增长潜力较大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资产以及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多、建设任务重、负债率较高的重点交通企业。要求合理选择存量资产盘活方式、积极争取盘活存量资产政策支持、严格落实各类风险防控举措。同时强调,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国资委等相关部门协同,合力推进盘活交通运输存量资产工作;加强激励引导,省厅在安排中省交通专项补助资金时,对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市或单位,给予优先支持。

  近年来,我省普通公路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矛盾仍然突出,质量、效益仍待进一步提高,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有待进一步细化,困扰我省普通公路高质量发展的资金短缺问题仍未有效解决,为全面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以及省政府文件精神,确保我省交通运输“十四五”各项目标圆满完成,省厅制定《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普通公路建设筹融资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筹融资工作指导意见》)。《筹融资工作指导意见》指出,进一步完善公路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夯实市县政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其在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建设中的主导作用;介绍了普通公路多种筹融资的途径和方式;要求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普通公路建设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的参考因素。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与财政部门建立联动机制,研究出台普通公路筹融资配套政策措施,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省厅将建立普通公路建设激励机制,对进展快速、按计划完成的项目,在现有补助政策基础上予以资金奖补。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援助支持阿里交通运输局改造办公生活场所的意见》和《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机关值班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