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省公路局联合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对2021年第一批拟申报“四好农村路”国家级示范市、示范县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初步审核,并将初步审核结果上报省交通运输厅。
7月7日,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对2021年第一批“四好农村路”国家级示范市、示范县初步审核结果进行了联合审查,最终同意推荐西安市、渭南市申报“四好农村路”国家级示范市,推荐长安区、富平县、印台区、彬州市、城固县、岐山县、柞水县申报“四好农村路”国家级示范县。目前,拟推荐的市、县名单正在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将正式上报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