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00016082119P/2023-00231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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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交通运输局 | [ 发文日期 ] | 2022-08-26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313号提案的答复函 |
签发人:柴小平
榆政交函〔2022〕36号
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313号提案的答复函
李永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升等改造子米路绥德、米脂段的提案》(第313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S205米脂至绥德段公路,全长15.354公里,原为县道米脂至子洲公路中的一段,2018年底调整为省道,按照《陕西省省级公路网规划》中明确的职责:“在国家养管政策和相关财税政策出台之前,新增国省道维持现有的建设、养护、管理模式不变”,该段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责任主体为县级人民政府,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自身财政能力,统筹安排建设。目前,我局已将该段公路按列入榆林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省道建设项目。
下一步,我局将充分采纳您的建议意见,一是督促米脂、绥德县政府进一步落实县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加强对该段道路的养护管理工作,及时修复水毁路段,确保该段道路处于良好运营状态;二督促米脂、绥德县政府积极推进该项目前期工作,多渠道筹措县级配套资金;三是我局将做好行业技术指导,积极争取中省补助资金,力争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榆林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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