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00016082119P/2023-0022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榆林市交通运输局 [ 发文日期 ] 2022-08-26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304号提案的答复函
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304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2023-08-01
来源:榆林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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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人柴小平

 

榆政交函〔2022〕34号

 

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304号提案的答复函

 

李雄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减少242国道(原210国道)榆绥段交通事故促进交通一体化发展的提案》(第30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国道242榆林至鱼河段养管力度,整合封闭交通流量小、视距不良的平交道口,完善安全标志、标线、标牌,确保道路行车安全,加强日常养护巡查检查,发现影响公路正常运营的路面隐患,按照国道养护相关要求及时抢修、排除,确保公路畅通,防止道路拥堵。进一步完善公路网络,已启动榆林绕城高速公路南段和提升改造区域内现有公路等级等,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科学分流国道242交通流量;积极协调省交控集团,按照相关政策,结合其他省份成功经验,探索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新途径,降低高速公路运营成本,吸引车辆通行高速公路。

二、按照“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规划,交警支队和市公路局正按照我市“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清单”中对国省干线公路存在安全隐患的标志标线进行全面整治,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标牌进行全面完善,对不规范、不清晰、不合理的交通标志进行排查整改。同时市公路局按照《陕西省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项工作实施方案》(陕交发〔2021〕59号)和《关于转发<陕西省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交函〔2021〕204号)内容对全市范围内国省干线公路(包括G242公路榆绥段)的沿线标志(牌)和标线逐步进行进一步优化提升,保障车辆通行安全。

三、2022年,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市场监督局印发《榆林市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精准协同治理实施方案》(榆政交发〔2022〕158号),遵循科技助力、精准排查、从严惩处、协同联动,转变管理方式,创新治理方法,推动实现非法违规运营治理由线下巡查式向线上线下精准化查控转变,由单一部门独立开展向多部门跨区域协同联动转变,有效提升治理能力和监管水平,依法严肃查处非法违规运营车辆和企业,净化道路运输市场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年以来,全市累计查扣非法营运282辆,异地营运车辆42辆,依规处理客运车辆(含出租汽车)违规经营325车次。对查扣的非法营运车辆处以3至10万元罚款处罚;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今年已移交法院强制执行84起。

四、2020年,市公安局、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社会信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建立“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管控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加强重点车辆管控联合惩戒工作组织领导,建立信息通报和反馈机制,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公路超限超载违规行为。今年以来累计查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4289台,分载货物77866.54吨,移交公安交管部门处罚3993车次,其中“百吨王”368辆,47辆货车(一年超限3次以上的)被列管为“黑名单”,均移交公安交警部门处理并重点监管,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榆林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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