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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闯站逃检行为 守护公路通行安全 —— 榆林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高效处置两起扰乱超限检测秩序扰乱案件

信息来源:榆林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25-11-13 责任编辑:

公路安全关乎国计民生,规范执法彰显治理水平。榆林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路政大队各区域分队始终坚守执法一线,对扰乱超限检测秩序的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近期,两起货车闯站逃检案件被高效处置,有力维护了辖区公路的安全畅通。

2025年10月24日,路政大队靖边区域分队接到王圈梁超限运输检测站移送的案件线索后,迅速赶赴现场展开调查。通过调取监控锁定证据,执法人员查明:10月20日凌晨,驾驶员纪某驾驶装载水泥的重型半挂罐式货车(陕KR6787陕KO8R2挂)经过G307K1159+300米下行线处王圈梁超限站时,初次检测显示车货总重达50.35吨。纪某未按工作人员指引进行二次复检,擅自驾车驶离,严重扰乱检测秩序。执法人员秉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结合过往案例以案释法,使纪某认识到其行为对公路安全和公共秩序的危害。最终,依据《陕西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及相关裁量基准,对纪某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该案的处理,既打击了违法侥幸心理,也达到了“处罚一人、教育一片”的警示效果。



2025年11月1日,路政大队榆阳区域分队接鱼河超限站芹河卸货场案件线索移送函后,同样及时固定证据、查明事实。10月27日17时,驾驶员祁某驾驶运煤重型半挂车(陕KP6423)途经鱼河超限检测站,检测显示车货总重50.35吨,超限1.35吨。在工作人员明确要求复检的情况下,祁某仍驾车离开,扰乱检测秩序。因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涉嫌违反《陕西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九条,执法人员依据该条例第三十八条及相关裁量基准,依法拟对祁某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当场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确保程序合规、处罚透明。



超限超载运输不仅加速公路设施损耗,更显著增加交通事故风险,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榆林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通过高效处置上述案件,展现了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行为的决心与力度。我们呼吁广大货运从业者自觉遵守法规,杜绝超限超载、闯站逃检行为,共同守护公路通行安全,共建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运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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