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路工程质量控制,规范工程现场试验检测行为,提高试验检测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工程质量稳步提高。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下发了《关于加强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通知》。3月份,市质监站从全市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试验检测机构各抽调1名业务全面的试验检测工程师,采取第三方对调互检的方式,按照《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对全市4家综合乙级、3家综合丙级试验检测机构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检查针对母体检测机构对工地试验室的管理制度不健全,对工地试验室日常检查指导工作开展不到位等问题,及时下发了监督检查意见,要求限期整改落实,对部分单位进行了警告和通报批评。随着各工程项目的全面开工,根据各项目工地试验室运行情况,7月1日,针对各工地试验室备案审核情况,专门召集各试验检测机构召开了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调度会,会上各监督组通报了工地试验室检查情况,存在的问题一是母体试验室疏于管理,对委托方施工单位自有试验人员不了解、对人员资质和专业组合不重视,对工地试验室授权参数、人员资质审查不到位,盲目接受委托。二是备案登记资料审查后,未能跟踪管理,导致一些项目工地试验室备案严重滞后。三是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责任意识淡薄,“走读”现象严重。四是母体对工地试验室日常检查指导工作开展不到位,未看到检查管理痕迹,且部分检测机构竞相压价,严重扰乱检测市场。五是个别检测机构违反《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中不允许检测机构同时接受业主、施工或监理单位在同一项目或合同段检测委托的规定。个别中心试验室要求施工单位将其外委检测项目交其母体检测机构检测,出现同体运作,失去第三方检测机构平行验证的作用。六是施工合同段工地试验室组合不合理,试验台账管理不规范,部分施工合同段划分小的项目,未能遵守工程同类型、相邻合同段组合的原则。
专项检查过程中,同时要求各母体检测机构立即对所设立工地试验室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加强工地试验室日常管理,规范试验检测行为,提高试验检测数据的客观性、准确性,切实为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守好门、把好关。在下一步工作中,质监站将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年底对照质监站备案登记审核汇总表,进行全面对照检查,奖优罚劣,对管理差的单位将上报市局和省厅质监站,建议降低或取消资质等级,同时核减其项目检测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