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夏季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缓解汛期恶劣天气对我市水域船舶航行、停泊、作业产生的影响,保障广大乘客安全出行。近日,榆林市地方海事局组织海事执法人员对我市沿黄重点渡口、码头和水运企业水上交通安全进行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围绕水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旅游船舶救生消防设备配备及船检船员证书检审验等方面开展,共检查了船舶水运企业3家,船艇30余艘,从业人员30人,发出“陕西省海事督查通知”3份。
通过检查,发现我市水上交通主要存在三类问题,一是个别水运企业水上交通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未制定水上应急救援预案;二是部分船员、游客安全意识淡薄,不按要求穿戴救生衣等设备;三是仍有“三无”船舶进行非法运营。针对上述问题,执法人员责成榆阳区、佳县、靖边县地方海事处严格按照《陕西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严把船员、游客的救生衣等安全设备穿戴关;全面加强监督检查,责令“三无”船舶现场停航,尽快完善船检手续,确保水上安全隐患及时解决,构建安全有序的水上运输环境。
执法人员还现场对水运企业负责人、船员开展了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并向沿黄群众和游客进行了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