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许可
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行使层级:市级
办件类型:承诺件
办理形式:网上查看办事指南,大厅办理
法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立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135项 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审批,由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申请条件:
1、企业已取得水路运输经营许可;
2、企业管理人员符合客运或危险品运输经营资格条件;
3、新增船舶取得有效的船舶登记证书和检验证书,符合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船型技术标准和船龄的要求;
4、新增运力不影响安全营运、新增运力符合市场需要。
申报对象:企业、其他组织
实施单位:市海事局
责任科室:市海事局
咨询电话: 0912-3688123
是否收费:不收费
受理地址:榆林市政务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冬季封航期间不受理)
法定时限及依据:20个工作日 《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证照
办理结果领取方式:窗口领取
附件:办理材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