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核发
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行使层级:市级
办件类型:承诺件
办理形式:网上查看办事指南,大厅办理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2016年2月6日修订本) 第二十四条 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二)有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06年9月5日交通部第11次部务会议通过,交通部令2006年第9号,2016年4月14日修正) 第八条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实施,每月组织一次考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每季度组织一次考试。
申请条件:
1.申请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资格证件(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2)年龄不超过60周岁;(3)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4)取得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或者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2年以上;(5)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6)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2.申请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资格证件(1)年龄不超过60周岁;(2)初中以上学历;(3)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4)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申报对象:个人
实施单位:榆林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科室:行政审批科
咨询电话:0912-3688115
是否收费:收费
受理地址:榆林市政务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法定时限及依据:20个工作日 《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说明:考试合格后领取证件
办理结果:证照
办理结果领取方式:窗口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