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收费公路管理单位:
现将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印发〈降低交通运输收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转发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榆林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2月13日
附件: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印发《降低交通运输收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